| 广东省强制性地方标准《景区游乐安全管理要求》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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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:2009-2-26 20:55:33 出处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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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(2009年第1号,总第56号)于2009年1月9日发布《景区游乐安全管理要求》(标准号DB44/ 577-2009),2009年6月1日起实施。
旅游标准研制是示范区重要子项目之一。《景区游乐安全管理要求》由盐田质监分局2007年提出并牵头组织,市标准研究院,盐田区安监局、盐田区旅游局、市气象局、东部华侨城、中信明思克、海洋世界等单位共同起草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:术语和定义、总则、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要求、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、场地与设施安全要求、突发事件与应急处理要求等。
该标准以保障游客游乐安全和提高旅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,创新性地提出了景区游乐安全管理的体系框架。标准的发布实施,对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向规范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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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求对广东省地方标准《景区游乐安全管理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《关于下达2007年度第一批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》(粤质监标函[2007]426号),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盐田分局牵头起草了广东省地方标准《景区游乐安全管理要求》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08年8月1日前填写《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》,将意见反馈至《景区游乐安全管理要求》标准编制组。
特此函达。
联系人:梁哲,电话:0755-83244641、0755-83997919转23 ,传真:0755-83997920,
地址:深圳市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厦1111室,邮政编码:518033,
E-mail: liangz@szstandards.org
《景区游乐安全管理要求》标准编制组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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